台湾脱硫脱硝工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7-11 00:10:30
台湾脱硫脱硝工程案例
赢咖5但在现实中,解决空气污染问题,市场失败。这是因为,首先,科斯定理强调产权定义在解决外部问题上的重要性,但空气资源具有弥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产权难以明确定义,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第二,空气公共物品的属性使每个人都想成为免费乘客,只是想从中受益,不想承担成本,实际上企业或个人从空气中获得的收入远远大于污染空气分担的成本,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更多的污染行为;第三,污染信息不对称,污染者往往隐藏污染信息,受害者缺乏集体行动,不方便于单一的受害者行动,如果单一的污染者索赔不够,环境污染者往往因其积极性和环境保护而遭受不足而遭受损失,人们往往往追究环境污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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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治理技术。综合处理技术是指将上述六种处理技术有机整合,然后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实现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目前,综合处理技术已应用于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例如,吸附技术与溶剂吸收技术有机结合,实现高浓度苯乙烯废气的有效回收;吸附浓度与催化氧化技术的结合,利用催化燃烧的热量,恢复吸附体的活性,节约二次能源。在实际应用后,我们发现该技术不仅处理效率高,而且能耗很低,因此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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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咖5制造RTO的高成本并不足以抵销燃料的节约和电力消费的效益。当有机废气的温度超过500℃时,采用热回收燃烧系统比直接燃烧系统要好,因为这一差距很小,不足以抵销增加的热回收装置的投资成本。直接燃烧氧化装置可以处理高浓度范围内的烃类,其浓度在十亿分之一至纯烃类气体之间。当有机废气浓度超过25%时,尤其要考虑采取措施防止从氧化器向废气源回火。其代价就是,该型氧化器的燃料成本较高,能够处理较大浓度范围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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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处理的流量低于5,000Nm3/h,再生式系统(RTO)基本上不适用。相比于热焚化系统,蓄热氧化器(RTO)成本较高,并不足以抵销其节油、节电等优点。当流量超过50,000Nm3/h/h时,由于产生很高的燃料成本,热热力焚烧炉存在严重的经济缺陷。但是,当过程需要大量热能时,二级热锅炉可用于补偿高耗油费,另一个例外是每年运转很少,需要处理大流量废气的应急系统。若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温度约为300℃以上,则不适于使用再生系统(RTO),原因在于,经过高温处理的有机废气极大地降低了换向阀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此外,这种高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