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黄河流域开展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指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脆弱,要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谋划”。
为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切实做好济南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
《规划》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遵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和<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指导组和流域组组成方案>的函》(环办水体函〔2019〕937号)等技术指南,衔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和内涝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济南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济南市“十四五”水务发展规划》等规划方案,进行编制。
三、出台目的
《规划》编制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做好与山东省及国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重要文件要求,确保工作安排、任务落实无缝对接。
四、重要举措
《规划》共包括五部分重要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全面推进污染减排。持续提升工业企监管水平,推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管控。完成国际医学中心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对腊山水质净化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基本实现区县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黑臭水体清零。持续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监督性监测,全面整治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
二是强化水资源保障。优化河流水量调度管理。按照国家、省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要求,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再生水主干管网建设,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鼓励酒类、食品、乳业等类型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企业开展生产废水资源化利用试点。
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力度,确保城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到2025年底前,完成乡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划定保护区、保护范围的水源地分阶段建设“三牌一网”。
四是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选择小清河、玉符河等重要河流干支流和重点湖库,开展河湖缓冲带划定及生态修复试点。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试点开展大明湖、雪野湖等典型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健康评估。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到2023年底,浪溪河、锦水河和南大沙河等河流建成“一河口一湿地”。
五是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管理。2023年完成黄河流域排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预警-处置-反馈-评估”水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闭环体系。
六是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2025年底前,力争将小清河打造成为具有示范价值的国家级美丽河湖。
五、政策衔接
《规划》是在2016年出台的《济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济政发〔2016〕17号)基础上的政策延续和推陈出新。与水十条相对比,规划在坚持水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突出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更加符合当前阶段水生态环境的现状、问题以及措施手段。规划的发布是黄河高质量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本文件负责解读的机构及咨询方式: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0531-5170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