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ocs废气处理主要来源。
VOCs废气,主要是指挥发性有机发性有机化合物,即在常温条件下,其饱和蒸汽压力超过133.32Pa范围,其常压条件下的成本点为50-260℃范围内的有机化合物,是常压和常温条件下任何挥发性有机液体和固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排放源较多,且极其复杂,主要是人为来源。自然来源主要包括移动源、生活源、工业源等;自然来源主要包括湿地厌氧过程、森林火灾、野生动物排放、植被排放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是自然界中分布广泛的废气。在一定程度上,人类活动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排放来源的核心。在实际日常生活中,秸秆焚烧、建筑装饰、厨房油烟等。会形成并释放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会排放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在工业化工化纤、冶炼等相关行业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也会形成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危害局部环境。
2.基本危害分析。
VOCs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氨、酮、烃、醛、酸等。对人们的生存和生产环境以及人们的健康都有很大的危害。在工业化的实际生产过程中,通常会释放出大量的VOCs废气,危害性很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如果VOCs废气中所含的苯蒸气实际浓度相对较高,很有可能直接导致致死性急性中毒;VOCs废气中含有芳香胺的化合物、有机氮化合物、多环芳烃有机物等。而这些化合物致癌率高,VOCs废气中所含的苯酸有机物一旦进入人体,就会导致细胞中蛋白质的直接变形或凝固,导致人体出现各种不良症状;同时,一些VOCs废气中还含有一些硝基苯腈化合物一旦进入人体,就会直接侵入人体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导致呼吸困难,甚至窒息。